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处审核人:发布部门:盐工院发布时间:2019-04-22 09:54:16访问量:671

各二级学院、部门:

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提名申报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申报条件

1.应用类科技成果

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2年(2017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知识产权。

2.基础类科技成果

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2017年1月1日前),不得超过8篇,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论文论著。

二、提名申报要求

1.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主要科研活动应当是在江苏省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校。

2.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

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

5.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10个核心知识产权和8篇代表性论文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提名项目进行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三、提名申报材料

1.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提名项目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要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2.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3.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7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4.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四、提名数量

省属高校提名指标由江苏省教育厅分配,全省省属高职院校有2个提名名额,我校拥有1个提名名额。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人应于2019年5月6日前将正式提名申报材料一式3套(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送至科技处。

附件:

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19年4月22日